关于兰州新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z6尊龙旗舰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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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新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4/01/2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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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将兰州新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预算草案有关内容向会议进行报告,请审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兰州新区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三新一高”要求,统筹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和“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按照“谋规划、推改革、抓项目、促发展”总体思路,着力在深化改革、产业培育、创新开放、生态建设、城乡融合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见实效。一年来,新区财政坚决执行中央、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在收入规模小、支出缺口大的现实情况下,兜牢“三保”底线,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了全年预算执行整体平衡。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34亿元,增长11.8%(全年新区辖内产生增值税留抵退税16.94亿元,拉低新区本级增值税收入5.93亿元,还原此因素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8.7%),其中:税收收入33.46亿元,增长41.1%;非税收入5.88亿元,下降48.6%。加上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8.9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6.9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18亿元、调入财政存量资金1.97亿元、多式联运项目外国贷款提取资金1.68亿元以及上年结转5.29亿元,收入总量为108.19亿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8.55亿元,增长7.8%。加上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18.9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亿元、按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8亿元,支出总量为104.14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4.05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43亿元,下降9.6%。加上上年结余0.4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9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66亿元,收入总量为115.97亿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2.53亿元,下降60.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2.18亿元,支出总量为114.71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1.2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975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收入总量为9902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260万元,调出1800万元,支出总量为8060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184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1.02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8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81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98亿元,收入总量15亿元。支出12.02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2.98亿元。

  (二)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1.政府债务规模

  2023年底,政府债务余额为334.33亿元,比上年增加34.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7.29亿元,增加20.3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87.04亿元,增加13.82亿元。

  2.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新增一般债券使用情况。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3〕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3〕59号)分别下达兰州新区一般债券额度0.7亿元、0.3亿元。

  主要用于:兰州新区第九小学项目0.4亿元;兰州新区第十小学项目0.4亿元;兰州新区承接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安置农村住房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0.2亿元。

  新增专项债券使用情况。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3〕8号)下达兰州新区15亿元专项债券额度。

  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园生态畜牧养殖项目(二期)3.79亿元;兰州新区第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1.35亿元;兰州新区铧尖村区域未利用地生态治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亿元;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项目1.2亿元;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及园区配套污水管网项目1亿元;兰州新区化工园区西区基础设施配套管网项目(一期)0.6亿元;水石片区供水工程—管道工程0.6亿元;兰州新区瑞岭新陇家园公租房项目0.55亿元;甘肃省同位素实验室一期项目0.5亿元;兰州新区承接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安置农村住房配套设施项目-天然气工程0.42亿元;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秦川镇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0.4亿元;中川园区集散中心及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0.4亿元;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种养殖循环产业建设项目0.4亿元;兰州新区承接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安置农村住房配套设施项目-电力及通讯工程0.38亿元;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重点用电企业电力设施配套项目(二期)0.35亿元;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东扩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0.35亿元;兰州新区承接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安置农村住房配套设施项目-幼儿园工程0.31亿元;兰州新区供水智慧化工程(一期)0.3亿元;兰州新区南部旅客综合服务停车场建设项目0.25亿元;兰州新区城市矿产及表面处理产业园供热管网工程0.2亿元;兰州新区城市给水管网更新改造连通工程0.2亿元;兰州新区东部片区输水管道工程0.15亿元;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重点用电企业电力设施配套扩建项目0.1亿元。

  9月28日,省财政厅下达新区2023年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5亿元。根据财政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关精神,此次5亿元专项债券额度可用于化债或项目建设。结合新区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共同需求,具体分配为:一是分配化债额度0.45亿元至兰州新区货站北路道路工程项目,用于支持隐性债务化解。二是分配项目建设额度4.55亿元。主要用于:兰州新区铧尖村赖家湾区域未利用地生态治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65亿元、兰州新区秦川镇铧尖村段家沟未利用地生态治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5亿元、兰州新区食用菌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0.77亿元、中川园区集散中心及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0.28亿元、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再利用项目0.27亿元、兰州新区秦川园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12亿元、兰州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0.11亿元、兰州新区新能源停车场及智能设施配套工程(一期)0.1亿元、兰州新区经七路(纬二十四路-纬二十八路)等七条道路配套给水管网工程0.1亿元。

  3.再融资债券使用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上限的通知》(甘财预〔2023〕21号)下达兰州新区再融资债券额度66亿元,用于2016年甘肃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专项债券(一期)65亿元、2018年甘肃省市州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期)-2018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4期)1亿元。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23〕66号),下达兰州新区再融资债券额度18.91亿元,用于化解兰州新区科教研发中心园区a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兰州新区货站北路道路工程等22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事宜。

  4.还本付息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法定债务到期本息83.4亿元(本金73.38亿元,利息10.02亿元)。其中,自有财力安排偿还到期本息17.4亿元(本金7.38亿元,利息10.02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置换66亿元。

  (三)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8月24日,新区管委会第28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当年新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通过调增年初预算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压减支出等方式弥补收支缺口,实现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2023年相关数据为初步汇总数,决算后将根据实 际情况对相关数据做出调整,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汇报。

  二、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持续强化收入征管。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衔接沟通,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定期研判分析收入形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34亿元,增长11.8%(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8.7%)。二是全面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保“主体”。全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16.94亿元,1-11月,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4.61亿元。三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全年,安排教育支出7.93亿元、科技支出2.76亿元、农业农村投入3.5亿元、道路维护整治及建设资金9.61亿元、安排征拆资金4.3亿元、土地开发及场地平整项目7.27亿元,支持企业发展资金15.39亿元。

  (二)认真贯彻过“紧日子”要求,着力打造节约性政府。印发了《兰州新区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区部门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明确要求2024年各预算单位的会议费、印刷费等一般性支出在2023年预算的基础上压减20%。2023年共压减一般性支出0.43亿元。同时为了加强和规范新区部门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也进行明确要求。

  (三)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全年,11类民生领域累计支出44.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5%,有力保障了新区民生事业稳定健康发展。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和支农政策落实,已争取到位中央、省级衔接资金6974万元。三是财政直达资金支出7.77亿元,支出进度95.8%,为社会民生兜底、公共卫生提升、促进就业保障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全面完成中小学“建宿舍增学位扩食堂改厕所”等9个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资金0.69亿元。

  (四)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着力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底线。政府法定债务方面:按照“保偿债”原则,2023年按时偿还到期本金73.38亿元、利息10.02亿元。同时,加大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的审核力度,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确保项目不属于禁止类清单且收益能够覆盖债务本息,从源头管控风险。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通过建立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台账和运用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在资金使用初期、中期、末期等环节监测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确保债券资金充分发挥促投资补短板的经济效益。政府隐性债务方面:落实统计监测、月报预警、考核问责等工作机制,并将化解任务落实到主管部门及债务单位,通过清单化管理、逐项销号和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等方式,督促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2023年,新区共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23.73亿元,完成总化解任务的520%,超全年目标任务19.17亿元。国有企业债务方面: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领下,积极对接农发行、国开行等21家金融机构,提振金融机构信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化债难题。牢固树立债务化解“一盘棋”思想,统筹调度财政资金拨付企业,有效缓解城投集团、金控集团等企业资金压力,确保到期刚兑债务按期偿还。2023年,监管企业已化解到期债务317.38亿元(本金274.48亿元,利息42.9亿元),债务偿还履约率100%,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新区实际,牵头完成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一揽子方案制定工作,为后五年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五)深化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着力优化采购营商环境。一是数字化改革提高政采效率。自上线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来,政府采购项目在“预算—采购—验收—支付”各环节均实现了电子化操作、全过程公开。打通新区平台与省级平台间数据壁垒,压缩简化20余个重复办理环节,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一次录入”“一站式发布”,数据信息实时调用。以上兰州新区“数字政采”改革工作,被财政部主管的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专题报道。二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取消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规定采购预付(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不低于50%),实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零收费”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将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时限由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合同备案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改革以来,累计为政府采购各方交易主体减负约2700万元以上,平均节约供应商时间成本2个工作日以上。三是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由60%提高至80%,工程采购项目由30%提高至40%,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5%—20%(下限提高1.5倍,上限提高1倍)。全年政府采购总金额1.57亿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1.48亿元,占实际采购金额的94.3%。

  (六)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坚持优绩优效考核导向,制定《监管企业2023年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考核奋斗指标》、修订《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工资总额及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以考核促落实,以薪酬兑实绩,激发引导企业广大干部职工扛重任、当先锋、打硬仗,为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国企支撑引领作用。二是按照“债务随资产走、人员随企业走”的总体思路,对新区临空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进行重组整合,调整为商投集团一级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做强做优商贸板块,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是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并在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改革任务整体考核评估中兰州新区获评a级等次。四是结合中央和省上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着力攻坚功能使命性、体制机制性等改革任务,研究制定《兰州新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走深走实。

  (七)健全绿色金融机制,着力打造改革创新试验区。一是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印发《2023-2024年兰州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方案》,确保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多点开展;探索绿色金融风险防范路径,印发《金融支持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措施》,推动绿色金融充分发挥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防线作用;提升财政金融协同效能,制定《兰州新区扶持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整合优化各类奖励政策,引导金融要素加速聚集,推动“绿色 普惠 科创 融资租赁”四位一体发展。二是持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开展绿色企业、项目评级和认证工作,累计筛选入库绿色企业11家、绿色项目218个。加快“绿金通”平台三期建设,截至12月末,平台用户量10304户,服务企业3825家,上架金融产品224种,实现融资总额287.28亿元,其中绿色贷款83.54亿元。三是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绿色信贷方面,9月末绿色信贷余额235.46亿元(备注:目前只有三季度末的数据),占各项贷款余额的33.8%;绿色基金方面,已先后设立总规模19.2亿元绿色化工、兰西低碳、赟汇生物、天使投资、陇原科技5只子基金,目前新区绿色基金已累计投资6家企业1.53亿元,用于支持绿色化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产业发展;绿色债券方面,引导政府性债券投向绿色项目累计达76.65亿元,新增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占比达32.7%。四是持续强化对外交流合作。举办兰洽会绿色金融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暨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成果发布会,邀请德国、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别参加会议,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等多名专家学者进行了主旨演讲。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兰州新区绿色金融形成了多层级政策支撑体系、多层次组织保障体系、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和不断完善的绿色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绿色金融”“绿色经济”和“绿色生态”的协同融合发展程度进一步提高。

  通过上述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新区财政运行质效不断提升、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但收入规模小、支出缺口大、保障水平低的基本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财政资金资源统筹管理格局有待巩固,政府资源资产盘活能力仍需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同时,预算单位绩效理念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没有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角度开展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也没有真正应用于节约支出成本和发现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24年度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三、2024年度预算草案

  (一)2024年度预算安排的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宏观经济政策对收支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收入预算坚持合理预测、实事求是,增速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与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衔接。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对上级党委、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不折不扣保障到位;坚持依法理财、注重绩效,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严肃财经纪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大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不断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的成效。

  (二)2024年财政收支整体形势

  总体来看,新区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招商引资深入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沿链集聚发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放水养鱼”作用逐步显现,各种有利因素加速积累,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将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但受社会消费需求不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以及刚性支出规模增大等因素影响,2024年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收入方面,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尚不牢固,传统产业亟待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还不明显,这些都会对财政增收带来潜在影响。支出方面,维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兜牢“三保”底线,办好教育、养老、医疗卫生、困难群众救助等重点民生实事,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等,都需要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收支矛盾依然十分尖锐。

  (三)预算安排的具体意见

  2024年中央延续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留抵退税等政策,结合新区财政整体收支形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整体按增长10%测算,预计完成43.2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2.7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59亿元。

  根据以上测算,2024年新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3.28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35.96亿元,增长7.5%;非税收入7.32亿元,增长24.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1亿元、上年结转4.05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4.6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45亿元、预计提取多式联运项目外国贷款4.87亿元,总收入为78.35亿元。

  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8.3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74亿元(基本支出18.57亿元,项目支出58.17亿元)、上解支出1.61亿元。总支出中,新区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0.04亿元,同比下降1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2.7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本级收入28.95亿元,总价款收入为3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及提前下达上级指标1.26亿元,总收入为44.03亿元。

  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39.43亿元,调出4.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1.5亿元,对应安排支出1.05亿元,调出0.45亿元(依据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保基金收入预计13.5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98亿元,总收入16.57亿元。支出12.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05亿元。

  四、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新区将重点开展如下方面工作:

(一)不断提高财政收支管理水平。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财政收入方面紧盯税收和非税收入增长,持续强化收入征管。继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及时跟进研究中央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保“主体”,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促进经济稳中向好。积极落实奖补政策,支持引进行业领军企业、行业标杆企业和成长性好的高科技企业,夯实财源建设基础。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财政支出方面,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提高支出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确保重点支出,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改革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民生领域支出。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支出进度位于省市前列。

  (二)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分层分类打造公司治理示范企业,推选5户左右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公司治理示范创建行动,加快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指导监管企业科学合理设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推进所属企业董事会组建和董事配备工作,促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上下贯通。聚焦“3 2”业务发展模式,完成监管企业主业核定,严防非主业投资,杜绝乱投资。施行提前两个月预警机制,全面排查各类风险点,分类制定应对预案,加强风险提示,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隐患。突出国有企业效益效率、实业主业、功能定位、资本安全,围绕新区高质量发展新形势,分层分类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新区监管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利税增速均达20%以上,有力推动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围绕为经济发展“赋能”主题,依托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央普惠金融示范区“金字招牌”,积极申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区,加大绿色金融对外合作和宣传力度,谋划举办绿色金融论坛,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速绿色金融集聚区发展。“政银企”三方协同发力,探索共建风险分担机制,加大优质项目推介力度,全力打造绿色、普惠、科技协同发展的金融新格局。积极推进“绿金通”平台三期建设,加快构建新区“政府、企业、个人”三级碳账户体系,引导驻区金融机构实现绿色专营机构全覆盖,加大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四)坚持绩效先行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预算评审科学化、规范化,推动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强化全流程预算绩效融合。全面实施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加强成本效益分析,从源头实行绩效“一票否决”预算控制。实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实行预算支出“项目化”管理,以零基、滚动、优选为导向进行项目排序,实现各项支出可增可减、可进可退。加强部门整体绩效、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债务承接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开展财政收入与财源建设专题研究,就财政收入与财源建设现状开展绩效评,构建财政收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完善财政收入征管规程,促进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法定约束。健全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框架,科学设置定额项目,合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将财政资金分配规范及方法等纳入项目支出标准范畴,把握建设重点,对于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实施期限长、适合标准化管理的项目,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程。多举措同步发力进一步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牵引带动政府治理能力效能持续提升。

  (五)持续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财政可持续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节俭办一切事业,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和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定期开展、做深做细过紧日子落实情况绩效评估,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经常性项目支出原则上实行零增长,确保“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保持在合理水平。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跨周期、逆周期调节,对中长期支出事项、跨年度项目等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与年度预算加强衔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

  专此报告。

  附件:1.兰州新区2024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说明

  2.2023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3.2023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4.2023年兰州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5.2023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6.2023年兰州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执行表

  7.2023年兰州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8.2024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9.2024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0.2024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11.2024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2.2024年兰州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13.2024年兰州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4.2024年兰州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执行表

  15.2024年兰州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

  16.兰州新区2023年政府债务情况表

  17.兰州新区2023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18.2024年度兰州新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19.2024年度兰州新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20.2024年度兰州新区“三公”经费说明

  21.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22.兰州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23.2024年兰州新区“三保”支出预算表

  24.名词解释

  25.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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