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3/09/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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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会计、政府采购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以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新区财政、政府采购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并监督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金融方针、政策,拟订新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二)负责拟订新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新区宏观经济政策的拟订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兰州新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各部门预算执行;负责制定新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和实施新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会同物价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相关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国有企业资本收益,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指导和监督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业务。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新区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项目评审工作。
(八)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研究制定和贯彻实施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根据预算安排,汇总编制新区政府采购计划,汇编政府采购品目,并拟定政府采购目录。
(十一)制定新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为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内容提供综合服务。
(十三)负责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新区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应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区金融风险分析研究,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整顿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十五)负责新区国有企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构建兰州新区出资企业监督管理体系;依照法律法规,监管新区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股权),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股权)的管理工作;做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核定工作。
(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财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中有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经济建设科、金融工作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04.7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95.75万元,下降19.47%,主要原因:1.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导致无法形成支出。2.因新区机构变动,银行筹备组职能划转,相关经费无法形成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68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3.93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8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84万元,占20.08%;项目支出2944.09万元,占79.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04.7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95.75万元,下降19.47%。主要原因:1.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导致无法形成支出。2.因新区机构变动,银行筹备组职能划转,相关经费无法形成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3.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5.75万元,下降19.56%。主要原因:1.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导致无法形成支出。2.因新区机构变动,银行筹备组职能划转,相关经费无法形成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09.7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1.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导致无法形成支出。2.因新区机构变动,银行筹备组职能划转,相关经费无法形成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4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动,导致基数有所变动。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2022年财政部下达普惠金融奖补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07万元,支出决算为2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财政代列,不在本级反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9.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28万元,下降18.47%,主要原因是绩效预算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8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1万元,增长118.28%,主要原因是新增劳务派遣司机劳务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1万元,增长118.29%,主要原因是新增劳务派遣司机劳务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大型会议较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对专业能力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水平。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由财政代列,不在本级反应。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万元,下降72.2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467.13%,主要原因是因绿色金融试验区业务增多,相关学习借鉴单位增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9个(其中“银行筹备组经费442万元”项目因年初机构因新区机构变动职能划转,资金终止使用),共涉及资金167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为“优”的项目2个,评价结果均为“良”的7个。
(一)会计资格考务经费
1.项目内容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要求,每年组织新区初级、中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绩效目标
考试信息化程度提高,会计人才输出增加。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35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9.98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执行出现的偏差的原因
因为疫情原因,初级资格考试未能正常举行,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组织完成,人数相对往年减少,未出现偏差,项目自评为“良”。
(二)2022年政府债券发行及评估费
1.项目内容
主要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22年全年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专业评估,以便成功发行。
2.绩效目标
抢抓专项债券政策和发行规模加速升级加码的机遇和红利,支持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第三方评估按期、高质量开展。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400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112.3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债券发行顺利进行,初步达到了年度绩效目标,项目自评为“良”。
(三)财政综合业务工作经费
1.项目内容
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做好财政杂志征订工作以及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等工作。为方便管理,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方便后续查阅。
2.绩效目标
完成《新华每日电讯》,提高最新正度普及度;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合理合规;保证项目合规性;提高财务资料整齐、便于查阅。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22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8.9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根据工作计划,所有业务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新华每日电讯》正常征订77份,采购环境公开公正,档案查阅方便快捷。项目自评为“良”。
(四)金融业务工作经费
1.项目内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兰州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银发〔2019〕28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66号)文件,高标准建设兰州新区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一是开展绿色金融咨询与研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新区搭建绿色环境权益市场平台、开展环境权益交易系统应用及系统对接、开展环境权益交易能力建设、制定绿色银行及绿色专营金融机构评价标准、编制绿色金融发展年度报告和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等咨询研究费用。二是举办绿色金融论坛、政金企对接会等会议及外出参会和考察,持续开展金融招商、金融机构引入工作。三是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维护及第三期软件开发,开展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期维护及第二期开发、第三期软件开发工作。四是补贴绿色企业融资担保保费,需向新区融资担保公司拨付绿色企业融资担保保费补贴。五是持续开展绿色企业和项目评级及认证工作。
2.绩效目标
推进绿色金融与生态产业的深度融合,紧密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总体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的效应极大提升。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绿金通”综合服务平台的融资便利性不断提升;持续加大绿色企业及项目的认证力度,绿色企业和项目获得低成本资金支持更加便捷。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担保等方面实现产品创新及规模突破。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850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383.28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由于涉及绿色金融的项目执行期限长,2022年因疫情影响,主要开展前期基础建设及对接工作,造成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项目自评为“良”。
(五)预算绩效评价经费
1.项目内容
通过购买服务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项目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及报告评审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绩效中期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
2.绩效目标
通过购买全年全过程服务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进“三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铺开,基本形成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结束有效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信息化系统已上线,2022年度省厅考核排名第三。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105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88.3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是各预算部门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但部分工作质量有待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仍参差不齐,距离省上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人员力量支撑不足,既懂绩效又懂多专业领域的复合型专家人才储备较少,对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的支持力度不足。
5.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完善项目支出“单位自评 抽查复核 重点评价 结果应用”的“四位一体”立体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扩大抽查复核和重点评价范围,对政府投资产业基金、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重点支出事项实施全覆盖评价。二是全面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推动部门在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上下硬功夫,着手组织部门开展“政府过紧日子”效果评估、“三公经费”和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效果评估和结果应用。三是开展收入绩效评价。基于财政收入执收现状,明确现阶段财源建设情况和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情况,结合执收部门工作职责梳理应征未征的收入项目,在此过程中查找现阶段组织收入过程中的存在的核心问题、产生的主要矛盾和相应造成的影响,以此构建地方财政收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完善财政收入征管规程,促进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
(六)监管企业专项审计及业务培训经费
1.项目内容
开展两监管国有企业融资、资产质量、工资总额专项审计,全面掌握企业融资、经营及薪酬状况。组织监管企业开展财务、融资业务培训。
2.绩效目标
通过专项审计提高国资监管水平,规范企业融资行为、提升企业管理能力;通过培训提高监管企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能力。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56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7.48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执行出现偏差的原因
组织完成企业融资、资产质量及工资专项审计,因疫情影响当年未形成支出,计划于2023年支出。组织监管企业人员培训4次,未出现偏差,项目自评为“良”。
(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
1.项目内容
对财政、金融、国资系统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保证系统运行正常稳定。
2.绩效目标
保证财政、金融、国资系统运行稳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175.6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98.5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根据工作计划,所有业务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其中新区政府采购相关系统获得一致好评。因疫情原因原定新建项目“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已建成,但因未能如期完成验收,故造成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将在2023年完成项目验收后形成支出。项目自评为“优”。
(八)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费
1.项目内容
通过培训、评估、检查等手段,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采购市场秩序,加强新区各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水平,提升采购规范性和采购效率。
2.绩效目标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采购市场秩序,加强新区各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水平,提升采购规范性和采购效率。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20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9.65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按照工作计划,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新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及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监督评价工作合并开展监督评价工作,费用有所压减。因疫情影响,未按照计划邀请相关专家组织政府采购培训活动,由政府采购系统建设运维第三方委派工程师和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小规模专题培训,同时2022年未发生需政府采购专家进行认定及论证的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因此未产生相关费用。故该项经费支出较少,项目自评为“良”。
(九)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领域专项工作经费
1.项目内容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2021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2021年兰州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运用宣传、奖励等手段宣传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报账金融秩序稳定。
2.绩效目标
完成类金融机构日常监管及年度审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8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1.45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因疫情影响,未聘请第三方对金融机构进行大规模检查,由本单位及其他机关联合对相关机构进行抽查,确保金融秩序稳定。未发生非法集资举报事宜,故未发生相关经费。本年度该项目自评为“良”。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局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金融、国资工作,项目资金预设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为兰州新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2022年主要对我局金融工作中的“2022年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二期建设”进行自评(详细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