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永登县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
时间: 2023/02/24/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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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永登县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建设区,位于兰州至中川机场高速公路两侧,北起中川镇史喇口村,南至树屏镇东沟村与皋兰县为邻。根据永机编发〔2000〕13号文件确定的县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永登县区域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的计划、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组织的实施;负责永登县区域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运行;负责永登县区域南北两山的环境绿化和土地、农业、林业、水利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负责制定永登县区域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作的优惠政策,开发项目的洽谈、引进和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永登县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项目的实施,作为永登县国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指挥的实施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造林种草、小型水利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和农村能源工程项目等;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程自2000年实施以来累计完成老区造林71782亩,2014年承担了兰州新区16000亩的绿化造林任务,成活各类树木900余万株,特别是兰州—中川机场绿色文明的建设为中外人士留下了深刻的影响,林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为今后两山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部于2000年9月1日成立运行,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工程科、绿化科、财务科,另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防火办、资源办。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编人员21人,新区聘用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分别是: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2023年安排预算资金1746.65万元,比2022年增加83.41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人员经费601.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7.3万元,津贴补贴59.75万元,奖金19.34万元,绩效工资17.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1万元,失业保险1.25万元,工伤保险1.97万元,聘用人员基本工资6.3万元,聘用人员保险0.16万元,在职人员取暖费11.59万元,聘用人员取暖费0.53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20.74万元,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0.76万元,生活补助268.72万元。
2、公用经费。2023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53.04万元。“三公”经费7.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办公费1.54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1.32万元,邮电费1.76万元,单位取暖费2.2万元,差旅费1.98万元,租赁费1.5万元,培训费2.69万元,福利费4.48万元,机关人员伙食补助费17.42万元,其他交通费9.9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
2023年基本支出共支出654.59万元,较上年增加114.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工资增资和生活补助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092.06万元。较上年减少30.9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目标任务、统筹兼顾等安排项目资金。项目分类实施情况如下:
1、两山森林管护费300万元。用于东一干东林业管理站、东一干西林业管理站、陈家井林业管理站16000余亩管护区域管护人员工资、林地抚育劳务费、林地清淤复整劳务费、以及管护人员社保费、管理费等。
2、维修类专项经费50万元。计划完成东一干9个泵房,陈家井3个泵房、红湾泵房、城际铁路泵房、隆号泵房共计15个泵房的水利设施维修及小型修缮项目,完成电器设备、水利设施及老化配套管网的维修更换。
3、护林防火经费85万元。完成两山管护区域内10万亩林木林地的防火任务,保证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需开设防火隔离带,组建护林防火半专业队,雇佣护林防火人员,制做防火宣传牌、横幅、防火警示旗开展防火宣传,购置防火器材、防火期租用防火宣传车,加大宣传力度,防火智慧监控网络建设费用等。
4、水电费补助200万元。主要用于东一干东、西、西小川、陈家井、史喇口、隆号、红湾、城际铁路林管站,共计2.4万亩管护区域的水电费、泵工工资、电工工资等。
5、县区配套费220万元。第一用于机场林管站、小黑沟东、西林管站、茅茨林管站、东沟林管站5个林管站71782亩管护人员补助工资,2023年市指挥部下达县区财政按照1:1配套,其中市列发放管护工资1500元/月,新区财政发放管护工资1500元/月;第二用于机场林管站4个泵站,小黑沟东林管站2个泵站,小黑沟西2个泵站,茅茨1个泵站,刘家湾1个泵站,共计10个泵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按照市南北两山指挥部执行的标准,提水泵站灌溉面积大于5000亩小于1万亩,每亩维修定额标准21.98万元,兰州市南北两山指挥部下达维修资金10元/亩,县区财政配套11.98元/亩。我部灌溉面积25515亩×11.98元=30.57万元。
6、土地流转费212.76万元。用于流转东一干防护林地土地8804.433亩林地的流转。
7、安全生产经费1.5万元。用于两山指挥部范围内10个泵站、塘坝制作安全警示牌,购买应急救援物资、警示宣传标语等。
8、冬季电采暖差额补贴22.8万元。为响应兰州新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倡议,我部自2021年采用电采暖用于冬季取暖。取暖季自10月10月-次年4月10日,根据2022年实际测算,电费需要22.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0.15万元,比2022年公务接待费减少0.22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无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培训费2022年预算2.69万元,比2022年培训费增加0.34万元。培训费预算按照上年度工资比例计提。
4.会议费2023年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53.04万元。“三公”经费7.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办公费1.54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1.32万元,邮电费1.76万元,单位取暖费2.2万元,差旅费1.98万元,租赁费1.5万元,培训费2.69万元,福利费4.48万元,机关人员伙食补助费17.42万元,其他交通费9.9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8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部有人员退休,按照人头计提的机关运行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2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a4复印纸25箱5000元,a3复印纸3箱600元,硒鼓6盒900元,粉盒20盒600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净值23.5万元,均为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2022年在单位的领导下,财务科派专人积极协调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了2022年部门整体、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等相关工作。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2022年按照新区财政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扩面,充分发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作用,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强化绩效目标约束,促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2我部年初共计完成新区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工作,资金共计1123万元。绩效目标申报严格按照标准完成,通过第三方专家审核通过。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2022年9月,按照绩效运行监控的相关要求,我部对本部门1-8月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各项绩效指标都按期完成。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根据兰州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我部积极组织人员开展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范围新区本级预算项目。对照年初整体绩效目标,我部较好的完成了总体目标。各项目也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部分项目存在预算调整及支付条件不完善的情况,主要为年初预算编制不到位,支撑证据不全等原因。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对照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有: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绩效申报、监控、自评认识不深刻,重视程度不高。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依据不充分,目标设立不清晰,产出效果设立不到位等问题。对于未完成绩效自评及绩效评价分数较低的项目,及时反馈项目实施单位,要求按照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进行整改等。通过项目的绩效自评及评价工作,积极运用评价结果,纠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资金1092.06万元,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附件:
2023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