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
时间: 2023/02/2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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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1.预算收入具体分类说明
2.基本支出说明
3.基本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4.项目支出说明
5.项目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
1.“三公”经费具体分类说明
2.“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四、2023年基金预算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三)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八、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兰州新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推进新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拟订兰州新区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拟订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政策,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相关的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四)研究兰州新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负责申报甘肃省科学技术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产业化政策,推进科技产业基地的建设。
(六)负责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
(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八)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九)负责兰州新区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新区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新区科技外事工作,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负责统筹新区大数据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大数据信息资产开发应用与交易,进一步推动信息产业发展,推进兰州新区信息化及智慧城市建设。
(十一)负责协调推进新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人员培训。
(十二)对接联系省、市科协,承担相关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进一步推进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兰州新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科技发展局内设4个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科技发展局2022年末共有机构数1家,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家。截止2022年底工作人员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挂职副局长2名,三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6名,一般干部10名。在编人员14名(含挂职领导),聘用人员10人。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数12609.43万元。
1.预算收入具体分类说明
(1)人员经费578.2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为166.83万元(含在编和聘用人员工资,在编人员的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人员取暖费、事业绩效工资);个人补助(绩效工资、遗嘱补助)362.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63万元;住房公积金19.33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31.14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印刷费0.71万元;差旅费4.21万元;培训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福利费3.42万元;维修费(财政专网)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公务用车及车辆租赁费6.60万元。
(3)项目经费12000万元,其中智慧城市购买服务费用400万元;政务云资源购买服务费400万元;数字政府购买服务费600.33万元;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固废、废气处理关键环节问题研究项目75万元;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费1万元;2023年孵化大厦租赁费4921万元;2023年孵化大厦运营管理费1550万元;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试研究和成果转化基地项目300万元;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费2841万元;2022年、2023年兰州新区第二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100万元;2020-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费用40万元;兰州新区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35万元;新区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费用45万元;2023年兰州新区化工片区产业项目引进技术服务费300万元;兰州新区化工片区产业项目引进技术服务审计费10万元;新区科协业务经费20万元;兰州新区科技计划及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260万元;兰州新区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队伍建设30万元;兰州新区技术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费0.97万元;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编制费30万元;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申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书编制费30万元;2022年科技创新领域评优评先评审费0.7万元;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10万元。
2.基本支出说明
(1)人员经费578.2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为166.83万元(含在编和聘用人员工资,在编人员的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人员取暖费、事业绩效工资);个人补助(绩效工资、遗嘱补助)362.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63万元;住房公积金19.33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31.14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印刷费0.71万元;差旅费4.21万元;培训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福利费3.42万元;维修费(财政专网)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公务用车及车辆租赁费6.60万元。
3.基本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1)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609.43万元,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491.14万元,较上年增加118.29万元。2023年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单位在职人员相应的工资及公积金、采暖补贴、社会保障费等较上年增加;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2)2023年的预算基本支出按照财政预算批复列支在基本支出的功能科目下。
4.项目支出说明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1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44.5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增预算项目支出。具体项目说明如下:
一是数字政府购买服务费600.33万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市县数字政府建设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财政厅的总体要求,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办法,建设费用和维护费用按7年购买服务,由市县两级政府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维护费用经省上统一协商后,由市县纳入同级预算管理”精神及《甘肃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和《甘肃省数字政府建设集成设计规划》,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兰州新区数字政府建设方案》,兰州新区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大数据基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大数据安全治理平台等12个市级项目和1个县级项目于2022年3月18日正式上线运营,建成高速泛在、云网融合、智能便捷、安全可控的综合性基础设施和集成化服务平台。
二是智慧城市购买服务费为400万元。通过购买新区新型智慧城市服务,全面提升兰州新区政府管理效能、城市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服务内容包括电子政务外网、elte无线政务专网、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时空信息服务平台、统一物联网管理平台、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一期、政务服务联动审批系统、协同办公系统、智慧医疗及其他已经项目终验提供服务项目。
三是政务云资源购买服务费400万元。为支撑新区政务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发展,华为政务云于2018年5月上线,为新区提供了云基础设施,云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服务。
四是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固废、废气处理关键环节问题研究项目75万元。主要对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固废、废气处理关键环节问题研究项目给予科技扶持资金支持,项目将依托兰州大学技术服务团队,紧跟化工园区产业发展、企业落地新形势,持续升级园区污水、固废、废气处理等安全环保管理技术,保障化工园区高质量快速发展。目前,石投集团已经与兰州大学签订《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固废、废气处理关键环节问题研究技术服务合同》并开展技术研究,截至10月份,完成化工园区污水、固废、废气、土壤等现状检测。
五是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费1万元。《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兰州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待印发)关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立项项目”等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为保证评优评先公平公正,参照《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专业性评审。
六是2023年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租赁费4921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产业孵化大厦租用;根据兰州新区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纪要〔2017〕15号,2017年度以前此项经费由教文体局协调解决,2018年以后预算由科技局负责按照每月每平方米租金30元,孵化大厦共136698.01平方米,合计4921万元。
七是2023年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运营费1550万元。产业孵化大厦运营费主要用于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运营管理,采用委托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安保服务、电梯维保服务、消防维保服务以及大厦日常供水、供电、供暖、网络、设施设备与外围区域的维修保养等各项日常工作以费用包干形式(不含其它原因发送的费用)进行预算,总金额1550万元。
八是兰州新区化工片区产业项目引进技术服务费300万元。根据新区党工委在《关于同意科技局与兰州大学签订兰州新区关于同意科技局与兰州大学签订兰州新区精细化工片区产业项目研究及引进技术服务合同并追加合同经费预算的请示》上的批示精神,履行《兰州新区精细化工片区产业项目研究及引进技术服务合同》规定,促进兰州大学在助力化工园区精准招商、促进相关企业向兰州新区集聚、完善和优化新区化工产业链等方面继续为新区做贡献。根据《合同》关于“当期付款金额=当期固定资产投资额*0.5% 当期工业增加值*0.5% 当期在兰州新区缴纳税费金额*10%”约定,用于兑现技术服务费用。
九是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建设费2841万元。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项目主要包括三大基础电信企业网内调整和监测系统建设两部分内容,由三家运营商分别开展网内调整工作,增加出省直达方向或扩容热点方向,并为监测系统配备必要的传输设备及线路,同步建设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进行配套建设。
监测系统主要包括主动监测子系统、被动监测子系统、宽带测速子系统、互联网网间路由可信验证系统、综合控制网管子系统、直联点监控中心子系统和展示大厅建设。建设监测系统的目的,一是全面实时监测兰州骨干直联点运行情况,二是全面监测骨干直联点网络性能,三是长期监测评估甘肃省网络质量及甘肃与全国各省之间的网络通信质量,为兰州骨干直联点互联企业实施网间扩容、网络故障解决、网络质量提升提供依据,更好地服务于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省互联网的发展管理。
目前,已完成监测系统核心机房部署机房确定和向省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备案,项目建议书和代建委托合同已通过新区第42次管委会会议审议,正在加快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计划2023年4月底建成投运。
十是2022年、2023年兰州新区第二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100万元。2021年5月兰州新区成功获批第二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申请2022年兰州新区第二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预算5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新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发展、市场开发等系列科技资源和培训服务,围绕企业发展、人才引进、成果转化,举办特色论坛、项目路演、成果展演﹑银企对接、科技招商等活动。
十一是2020-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费用40万元。为鼓励科技z6尊龙旗舰厅的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为试验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科技服务,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工作内容: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区企业进行摸排走访,并指导企业逐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硬性指标建设,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点事项及政策指导,重点企业一对一培育等。2021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已达90家,2022年新增15家。
十二是兰州新区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35万元。科技部、人社部、教育部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相关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自身情况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通过举办新区品牌的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和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优秀企业,培育一支富有活力、具备潜力、具有影响力与号召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吸引优秀创业团队到新区落地发展。
十三是兰州新区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费用45万元。《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通过举办新区品牌的创新创业大赛》(国科发火〔2022〕79号)以及《兰州新区贯彻落实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新办发﹝2022﹞43号)关于“持续办好兰州新区创新创业大赛、校园科技创新大赛、中国创翼大赛等各类赛事”要求,选拔和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优秀企业,培育一支富有活力、具备潜力、具有影响力与号召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吸引优秀创业团队到新区落地发展。
十四是兰州新区化工片区产业项目引进技术服务审计费10万元。按照《兰州新区精细化工片区产业项目研究及引进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对引进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需要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固投、工业增加等数据核算并出具审计报告。
十五是新区科协业务经费20万元。根据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成立兰州新区科学技术协会的批复》(甘科协发﹝2022﹞17号)文件。2022年6月30日在孵化大厦报告厅召开兰州新区科学技术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兰州新区科学技术协会第一届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申报“科创中国”第二批试点园区的请示》(新政呈﹝2021﹞74号)精神,充分发挥“科创中国”国家平台作用,吸引更多科创资源关注新区、聚焦新区、服务新区、建设新区。
十六是兰州新区科技计划及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260万元。根据《兰州新区贯彻落实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关于“制定出台《兰州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兰州新区“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及“建立保障财政科技投入达到预期约束目标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企业扩大研发投入,加快构建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信贷和风险投资等金融资本为支撑、社会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创新投入体系”。
十七是兰州新区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队伍建设30万元。按照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兰州新区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管理办法(试行)》(新办发[2022]44号)文件,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的选派周期为2年,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补助资金,2023年计划新选派15名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需15万元,加上2022年选派的仍在选派周期内的15位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仍需支付15万元工作补助资金,2023年共需支付30万元工作补助资金。
十八是兰州新区技术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费0.97万元。按照《兰州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编制修订部门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由科技局牵头编制《兰州新区技术保障应急预案》。
十九是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编制费30万元。积极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和《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着力打造文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根据《科技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科技局拟牵头申报,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写“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开展新区文化科技企业调研、制定本地区基地申报方案、编制申报书、参加答辩等。
二十是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申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书编制费3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163号)精神,科技局拟牵头针对兰州新区绿色化工产业优势,通过政府组织引导、各方优势资源汇聚、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形成的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显著支撑和带动作用的产业集聚区,科技局计划牵头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申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显著支撑和带动作用的产业集聚区。
二十一是2022年科技创新领域评优评先评审费0.7万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区科技创新领域评优评先工作开展评审,为保证评优评先公平公正,参照省市做法,对科学技术贡献进行专业性评审,根据评审费每人每次1000元标准,预计需要0.7万元。
二十二是通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地评价2023年新区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购买服务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落实好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真实掌握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购买服务资金使用和效益发挥,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的激励约束作用,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三是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试研究和成果转化基地项目300万元。2022年5月6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签订《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试研究和成果转化基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2023年3月底交付第二批5栋厂房后,再拨付项目资金”。2023年预算申请300万元。
5.项目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11855.44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120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相比增加144.56万元,同比增加1.22%。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预算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
1.“三公”经费具体分类说明
202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2万元,增加0.07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自有公务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我单位新增2名职工,故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四、2023年基金预算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为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701.98万元。其中:2023年兰州新区新型智慧城市购买服务费400万元;政务云资源购买服务费400万元;数字政府购买服务费600.33万元;2023年兰州新区化工片区产业项目引进技术服务费300万元。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金额共计1.65万元,主要用于复印纸0.8万元;硒鼓粉盒0.85万元。
六、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2022年末固定资产原值90.49万元,净值20.1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58平方米;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单位的公务用车,保障车辆的基本运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对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对预算,进度依照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政府采购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本部门对预算项目按要求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对涉及的相关重大政策以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公开并进行全面优化目标设定。同时不断提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推动加强和改进绩效工作,强化绩效目标审核。通过预算目标填报、预算科室审、最后通过新区财政局邀请的第三方绩效评价专家最终审核、确保绩效目标设定优质、合理。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认真填报,严格审核,对绩效目标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打造绩效目标样本,经评审论证完普后的绩效目标整理为精品样本,为同类成相似的项目在绩放目标编制时提供借鉴,大大提高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时效及质量(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三)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重点项目1个,为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项目。
项目概况: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项目主要包括三大基础电信企业网内调整和监测系统建设两部分内容,由三家运营商分别开展网内调整工作,增加出省直达方向或扩容热点方向,并为监测系统配备必要的传输设备及线路,同步建设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进行配套建设。监测系统主要包括主动监测子系统、被动监测子系统、宽带测速子系统、互联网网间路由可信验证系统、综合控制网管子系统、直联点监控中心子系统和展示大厅建设。建设监测系统的目的,一是全面实时监测兰州骨干直联点运行情况,二是全面监测骨干直联点网络性能,三是长期监测评估甘肃省网络质量及甘肃与全国各省之间的网络通信质量,为兰州骨干直联点互联企业实施网间扩容、网络故障解决、网络质量提升提供依据,更好地服务于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省互联网的发展管理。
立项依据: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七届第27次)研究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相关事宜等,2022年9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再次提请审议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相关事项的请示》和《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保障中心监测系统布局在兰州新区。
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所消耗的的支出,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基础设施作用。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
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
2023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