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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时间: 2026/02/1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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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新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新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新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工作,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负责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落实,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统筹协调新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负责推进落实国家、省级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协调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提出新区预算内建设资金和前期费补助资金计划;按规定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协调推进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新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负责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新区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新区能源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行业管理,实施能源价格管理;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重大项目供需电线路建设和改迁中的有关问题;主管电网保护工作;指导协调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粮食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五)负责落实国家、省级价格政策和改革任务,制定和实施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提出新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监测重点领域价格信息,开展价格综合协调和规范价格行为,组织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听证,管理价格调节基金。

  (十六)负责新区统计工作;推进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包括中央、省驻区单位)的统计工作;对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为国家、省、市和新区制定政策、计划,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

  (十七)负责协调新区铁路枢纽和民航建设相关工作;统筹协调航空产业发展和临空经济区建设工作;统筹协调低空经济培育发展工作。

  (十八)负责联系甘肃省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九)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共有机构数1家,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家,内设机构10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综合规划科、产业发展科、能源资环科、粮储财金科、政策法规和价格管理科、统计核算科、统计普查执法科、产业统计科。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部门没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88425.1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88425.1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672.24万元,占99.1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752.89万元,占0.85%;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88425.1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751.45万元,占1.98%;项目支出85920.79万元,占97.17%;上年结转收入752.89万元,占0.85%。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673.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06.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829.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0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521.2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985.59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1751.45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239.34万元,下降12.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划转,单位工作人员较上年度减少,所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8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6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5921.79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25052.71万元,下降22.58%,下降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划转,预算项目较上年度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2个,主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新区会场费用116万元;2026年兰州新区预算内项目前期及建设资金50000万元;规划编制工作经费105.02万元;兰州新区重点用电企业专线建设及电力设施迁改费用2000万元;兰州新区节能监察经费23万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22万元;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187.8万元;多式联运项目新开行贷款息费3985.59万元;多式联运项目偿还新开行贷款本金7521.24万元;多式联运项目建设资金(本级配套资金)5650.11万元;多式联运项目新开行贷款资金15179.58万元;2025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中央补助资金1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13个,主要:车辆租赁费26万元;档案整理费用30万元;政府预算绩效评价20万元;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展览馆运营费200万元;兰州新区2026年粮食风险管理基金300万元;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运营管理服务费90万元;政府定价成本监审82.4万元;价格调控经费5万元;统计综合事务经费13.8万元;月度劳动力调查经费13.68万元;两项收入调查经费30万元;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用297.23万元;2026年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专项资金22.34万元。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556.98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203.77万元, 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我单位工作人员减少,按照人员核定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另一方面是支出功能调整将2025年在一般公务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中核算的档案整理费用、政府预算绩效评价费用调整至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中核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 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26年预算数为105.0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600.0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规划已于2025年完成编制和前期资金支付工作,2026年仅将合同尾款及后续规划评审、印制等费用纳入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26年预算数为88.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下主要核算用于开展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项目相关费用,2026年需要开展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项目较2025年减少,所以2026年预算资金较2025年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0689.2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830.7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核算内容较2025年有增减变化,增加项目有档案整理费用、政府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车辆租赁费用;减少项目有兰州新区南站站房扩建项目费用1773万元,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减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6年预算数为253.4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60.2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核算内容较2025年有增减变化,增加项目有全国第四次农业普查经费187.8万元,减少项目有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该项目已于2025年完成,所以2026年预算资金较2025年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3.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调整,将原行政运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至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核算,所以2026年预算资金较2025年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2.4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9.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申报时,退休人员还未到龄,所以退休费预算是按照其实际工资情况及医疗补助缴费情况测算数据,2026年上述人员已经正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费按照社保核定数据报送。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75.98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1.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我单位工作人员减少,按照人员核定的人员经费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32万元,比2026年预算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我单位工作人员减少,按照人员核定的人员经费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39.65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我单位工作人员减少,按照人员核定的人员经费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14.0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我单位工作人员减少,按照人员核定的人员经费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59.06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6.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我单位工作人员减少,按照人员核定的人员经费减少。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能源行业管理(项)2026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兰州新区重点用电企业电力专线建设项目预算减少。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能源管理(项)2026年预算数为2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项目较上年度减少。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款)其他交通运输(项)2026年预算数为20829.69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0086.2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原公路运输支出资金调整至该科目核算,所以2026年预算资金较2025年增加。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风险基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678万元,主要原因是储备物资轮换已于2025年完成,本年度只需申报日常管理补贴资金。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物资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2026年预算数为9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9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调整,将原纳入粮食物资储备科目核算内容调整至该科目核算,所以2026年预算资金较2025年增加。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2.3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是由上级部门根据代储物资数量按规定下达资金。

  19.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7521.2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7521.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达到还本条件未申报该笔资金。

  20.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985.59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96.59万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新增提取新开行贷款后,尚未偿还的新开发银行贷款本金较2025年增加,所以2026年债务付息支出较2025年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08万元,与2025年预算减少0.6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2.公务接待费1.08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笔预算资金是按五项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的2%核定,公用经费是按照人员工资比例核定,2026年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减少等原因我单位工资总额较上年度减少,所以该笔预算资金较上年度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4.98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1.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减少等原因我单位工资总额较上年度减少,所以该笔预算资金较上年度减少。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精简会议支出。

  图3、“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支出预算构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56.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61.76万元,增长1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因工作开展需要除基本经费涉及运行费用外,部分项目如全国农业普查、规划编制等项目也涉及培训、会议、印刷等运营费用。所以2026年度机关运行费用较上年度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8万元。

  2026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12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1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051.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51.89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1438.01万元,下降66%。

  节能环保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751.89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438.01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上级专项结转资金,2025年按照企业项目建设进度拨付使用,2026年结转资金以各企业实际申报和最终支付情况为准。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6年计划征收4587.25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1个,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计划征收4587.25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多式联运项目建设资金

  1.项目概况:根据新开行贷款协定,为保障兰州新区向西开放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顺利开展,除新开发银行贷款外,其余资金应由新区及时足额配套到位。本项目预算资金为兰州新区向西开放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建设配套资金。

  2.立项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开行贷款兰州新区向西开放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外资〔2019〕31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开行贷款兰州新区向西开放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批复》(甘发改外资〔2019〕401号)《关于新开行贷款兰州新区向西开放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新建铁路兰州新区中川北站货1314线等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外资〔2022〕325号)等。

  3.实施主体: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商贸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实施周期:2019-2026年。

  5.实施计划:2020年开工建设,于2025年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6.年度预算安排:5650.11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兰州新区向西开放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全部建成,完成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46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6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3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4个,完成率为100%。其余19个项目中,预算执行率80%以上项目12个,预算执行率80%以下项目7个。“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进度较低,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6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4个,完成率为100%。其余21个项目中,预算执行率80%以上项目12个,预算执行率80%以下项目9个。“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进度较低,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或因项目实施周期调整需跨年度实施所以2025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针对部分项目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问题,重点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建设等相关工作,加快工作进度,进而提高预算执行,努力实现绩效目标。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46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31个,转移支付项目14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并随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6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19个,压减率42.22%。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3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93个、三级指标28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反映政府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7.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8.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69.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70.资本性支出(类)物资储备(款):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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