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审计局简介-z6尊龙旗舰厅

无障碍

兰州新区审计局简介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6/06/ 15:04 

字号:[][][]

  一、工作职责

  (一)主管新区审计工作。承担新区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新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对新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新区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参与拟订新区财政经济及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新区重大项目开展稽查;向管委会报告对其他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新区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

  2.使用新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新区监管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新区财政投资和以新区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公共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有关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部门管理和受管委会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农业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以及有权机关交办的事项,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五)按规定对新区相关领导干部、国有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和依法属于新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履行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工作职责。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新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审计新区监管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负责新区审计干部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8254819

  (二)法规审理科:8257931

  (三)财政与重大政策执行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8255431

  (四)党政与经济责任审计科:8253219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8257972

  (六)企业与金融审计科:8257876

  三、办公地址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办公楼11楼1145室

  四、联系电话

  0931—8259182(传真)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