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乡村振兴局)简介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6/0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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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以及水利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新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出深化新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新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牵头指导新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研究制定农业农村人才政策并抓好督促落实;配合做好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三)负责新区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新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监督新区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负责新区农业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四)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新区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畜牧、渔业等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养殖、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指导畜牧渔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并指导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按权限负责对疫情的发布、监测、控制;负责并指导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改、兽药药政药检、饲料等工作。
(六)保障新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防治水旱灾害、水土保持、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并指导河湖长制工作。
(七)负责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农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
(九)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8258359
(二)计划财务科:8259545
(三)农业农村科:8255106
(四)乡村振兴科:8259416
(五)水务工作科(兰州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8259541
(六)畜牧发展科:8259316
(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8259543
三、办公地址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办公楼4楼443室
四、联系电话
0931—8259492(传真)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