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和预防控制局)简介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6/0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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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新区教育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教育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研究拟定新区地方性的教育和卫生健康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深化新区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加强指导新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开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四)规划和指导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心理健康及国防教育工作。
(五)综合管理新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负责教育的督导与评估。
(六)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并制定地方性招生考试配套政策及实施方案;负责落实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
(七)负责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工作;负责落实省市教育资助中心相关工作。
(八)制定新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新区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新区确定的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承担新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九)负责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十一)拟定并实施新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中医药建设,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三)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评估和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
(十四)依法审批、核发新区范围内申办涉及教育卫生行政许可和申报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信息化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拟定新区教育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指导教育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实施教育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六)负责教育卫生经费的预算编制和财务决算及各项统计汇总工作;负责管理新区所属公办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内部审计制度和规定。
(十七)牵头负责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研究制定教育、卫生人才政策并抓好督促落实;负责新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各教育教学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以及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加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和新区内运营的校车实施监管;负责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新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负责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业务工作。
(二十)负责对接省市体育部门,协调做好新区体育工作。
(二十一)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8259980
(二)党建工作科:8258875
(三)人事工作科:8252140
(四)财务审计科:8259347
(五)基础教育科:8259975
(六)医政科(红十字会办公室):8259861
(七)疾控与卫生监督科:8258971
(八)教育督导科(考试管理办公室):8259330
(九)发展规划科:8259973
(十)职业与成人教育科:8259978
(十一)体育与艺术科:8258363
(十二)基层妇幼科:8259860
(十三)安全管理科:8259978
三、办公地址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办公楼6楼6021室
四、联系电话
0931—8259980
0931—8258525(传真)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