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简介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6/0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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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订新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新区社会组织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牵头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老龄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二)负责承担兰州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处理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新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向新区管委会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协调、指导新区行政诉讼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拟订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三)贯彻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配套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拟定落实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新区就业形势稳定;负责完善覆盖城乡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险体系;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拟订配套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社会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牵头做好农民工工作;负责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负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
(四)负责新区党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拥军优抚等工作;协调开展人民武装工作。
(五)负责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待遇标准,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政策;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年度预决算工作,执行财会和内部审计制度,按规定做好报表统计、数据上报、信息录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拟订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七)负责加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领域执法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新区社会事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研究制定社会事业、技能人才政策并抓好督促落实。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8259930
(二)计划财务科:8259931
(三)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8259932
(四)社会事务科:8252856
(五)法治科(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5171193
(六)司法工作科:2903019
(七)就业促进科:8259936
(八)劳动保障监察科:2903537
(九)社会保险科:8259937
(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2903208
(十一)退役军人事务科:2907838
(十二)医疗保障科:8259941
(十三)残疾人工作科:8259935
三、办公地址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办公楼3楼309室
四、联系电话
0931—8259930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