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简介-z6尊龙旗舰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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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简介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6/0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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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新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及省委、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新区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宣传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新区党工委内设机构、党工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等党的组织和党工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新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新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新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新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新区巡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党的巡视工作方针,对新区党工委设立的各级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

  (六)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巡察职责。负责研究提出新区党工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向党工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通报和移交工作,督促推动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推进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对纪检监察、巡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巡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新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方面做好镇、中心社区、新区国有企业纪委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省纪委监委和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技术管理室):8259119

  (二)党风政风监督与宣传教育室:8253218

  (三)信访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8259180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8253216

  (五)案件审理室:8257229

  (六)第一纪检监察室:8254817

  (七)第二纪检监察室:8253217

  (八)第三纪检监察室:8257580

  (九)第四纪检监察室:8257796

  (十)第五纪检监察室:8254817

  (十一)第六纪检监察室:8258487

  (十二)第七纪检监察室:(暂无)

  (十三)第八纪检监察室:(暂无)

  (十四)巡察协调室:8256341

  三、办公地址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办公楼12楼1223室

  四、联系电话

  0931—8259119(传真)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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